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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详解住宿沐浴美容行业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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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详解住宿沐浴美容行业新规
作者:行业法规 来源:政策法规 更新:2007-8-27

    国家卫生部、商务部近日制定下发了《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加强住宿业、沐浴业和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管理。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天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健康所所长刘洪亮博士昨日对记者表示,新执行的规范弥补了老标准管理上缺乏系统性的问题,明确要求宾馆、饭店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物品的中文标识应规范并索证;沐浴场所要在醒目处向顾客公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沐浴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美容美发场所的美发用围布要每天消毒,并严禁自制或分装外卖化妆品。

    刘洪亮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目前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等场所等公共场所数量大幅增加,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但也随之暴露出一定的卫生管理问题。一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周围存在污染源,场所供水、卫生及消毒设施设计设置不符合卫生要求。二是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不到位,卫生操作不规范。三是原来的《公共浴室卫生标准》、《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旅店业卫生标准》对场所卫生管理的规定缺乏系统性,难以指导公共场所经营者开展卫生管理工作。因此,国家此次制定了新的卫生规范,对住宿业、沐浴业和美容美发业的场所选址、内外环境、布局及设施、公共卫生间、用品消毒、供水、通风、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做出了卫生要求。

    一次性卫生用品标识规范

    对于消费者一直头疼的宾馆、饭店一次性用品使用不规范、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新《住宿业卫生规范》中规定,宾馆、饭店等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物品的中文标识应规范,包括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地址、保质期等等,同时还要索取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必要的证明文件。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床上用品应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至少更换一次;卫生间内面盆、浴缸、坐便器应每客一消毒,长住客人每日一消毒。另外,还规定了宾馆、饭店住宿场所25米范围内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或噪声等污染源,客房净高不低于2.4米,客房床位占室内面积每床不低于4平方米,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沐浴场所要放置安全套

    新《沐浴场所卫生规范》规定,包括桑拿中心、水吧SPA、温泉浴、足浴等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都要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同时要建立公示制度,及时在沐浴场所醒目处向顾客公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沐浴场所卫生检测结果。另外,沐浴场所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化妆品、饮水设备、消毒药剂、消毒设施、清洁杀虫药剂等用品用具应购自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并不得对人体有毒有害;供顾客使用的浴巾、毛巾、浴衣裤、垫巾等纺织用品、公共茶具、公用拖鞋、修脚工具应有严格的更换、洗涤、消毒、保洁制度,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浴池水每日必须经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处理,同时要根据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客流量等状况定期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换水,营业期间池水也应定期补充新水。

    美发用围布每天要清洗消毒

    对于有间屋子就能开美容美发店的现状,新《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严格控制了美容美发场所的经营面积,要求美容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30平方米,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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