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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商务委下发了津商务法行[2004]1号《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通知》。现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行业协会特点,提出深入开展共建“诚信天津商业”的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形成共建“诚信天津商业”的共识。以贯彻商务委《通知》要求为契机,从提高诚信意识入手,集中进行一次诚信教育的学习和宣传。以各商业协会为单位,发动所属会员企业,通过深入学习文件和扎扎实实的宣传教育,在协会和各会员单位中增强兴建“诚信天津商业”的意识,达成三方面共识:
1.商业是城市诚信建设的窗口,商业诚信的建设程度对提升我市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至关重要。商业行业协会在建设“诚信天津商业”中,要有大局意识,要有责任感。
2.“诚信天津商业”必须“共建”,要凝聚群体优势,形成共建合力。一方面,要紧紧依靠工商、税务、质检、安检、物价、卫生、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动作;一方面商业各个专业协会也必须齐心合力,形成整体优势。只有上下左右共同努力,“诚信天津商业”的目标才能实现。
3.共建“诚信天津商业”,各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乃至每一个员工都要自觉从“我”做起,不等不靠,率先做诚信建设的践行者。
二、由商业联合会牵头组织全市商业行业协会形成《共建天津诚信商业的决议》。在提高认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拟在9月中旬召开的我市商业协会工作会议上,发动各协会联合签名,组成共建联盟,形成建设“诚信天津商业”的《共建决议》。
三、每一个协会在“诚信天津商业”的共建活动中都要做到自教、自律、自建。即:坚持诚信商业的自我教育;健全行业的自律机制;开展诚信行业协会的自建活动。
四、开展争创“诚信行业”的活动竞赛。各协会要把争创“诚信行业”活动列入今年后四个月的工作重点,制定活动计划和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开展争创“诚信行业”竞赛,为年底商务委评选诚信行业建设标兵打下基础。
五、认真抓好“中国商业信用企业”的报评工作。按照中国商业联合会的部署,年底要评出百家商业信用企业,我市有十个名额。要把抓典型,树示范单位与报评工作融为一体。遵循专业协会或上级主管单位推荐、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在10月底前报天津市商业联合会秘书处参评企业名单。经审核再报送全国商业信用中心审评。对评出的“中国商业信用企业”,由全国商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会召开授牌、发证大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张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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