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装潢及设备设施 1.一星级美发店或一星级美容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一星级美容美发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2.房屋建筑结构较好。 3.门面装修较好,整洁、干净;店名醒目,字体规范、易识。 4.店内整洁、干净、布局合理,装修美观大方、富有本店特色。有符合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指示标志。 5.店内外广告不虚假,宣传符合本店服务项目的要求。 6.营业区域与生活区域隔离。美容化妆项目应有舒适的环境,并与美发区域分开服务。 7.基本美容设备设施齐全,美容床不少于2张,多功能美容仪不少于1台,每两张美容床配置一台离子喷雾机,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8.基本美发设备设施齐全,男女理发座椅采用较好的软椅,不少于4把;有舒适的洗头盆和躺(座)椅设施,不少于2组;烘干大风机、火局油机各不少于1台;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求。 9.有舒适的沙发或座椅供顾客等候。 10.设有免费开水和报纸杂志供顾客阅读。 11.有排风设施,室内空气清新。 12.有供顾客使用的卫生间。 二、技术力量与配置 1.有中级美容美发师各一名主理、初级美容美发师以上人员不少于技术人员的60%,辅助工按需配置。 2.所有美发美容师须具有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技术人员名单和技术等级。 三、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 1.主要服务项目齐全,具备男女洗、剪、推、吹、漂、染、 局油、烫发、美容化妆、护肤等相关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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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一星级名店要求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基本设备设施完整,主要服务项目均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水平,坚持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做到 规范化服务,环境卫生较清洁,收费合理,明码标价,接受省美容美发企业星级评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根据企业主营服务及申报类别划分为:一星级美发名店、一星级美容名店、一星级美容美发名店;美发名店不作美容方面的要求,美容名店不作美发方面的要求,根据申报类别分别进行评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