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装潢及设备设施 1.四星级美发店或四星级美容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四星级美容美发店营业使用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 2.房屋建筑结构良好。 3.门面装修采用高档、豪华建材,工艺精湛,风格鲜明,造型新颖典雅,富有行业特色和时代特征;门前灯饰辉煌,造型艺术,符合城市照明度要求;店名规范醒目,字体艺术,霓虹灯或灯箱映衬。 4.店内装饰采用高档材料,典雅豪华,富有特色。有符合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指示标志。 5.店内外广告宣传符合本店经营及服务项目规定,不做虚假广告。 6.拥有现代化管理模式及电脑管理系统。 7.有CI企业识别系统(包括企业的标识、色调等)。 8.设有高档的贵宾房,能满足高层次需求。 9.营业区域与生活区域隔离。美容化妆项目设有舒适的专间,并与美发区域分开服务。 10.基本美容设备设施齐全先进,美容床不少于8张,电脑光纤显微皮肤检测仪、腊疗机、太空仓各不少于1台,多功能美容仪超声波美容仪各不少于2台,有SPA水疗及美体、塑身、减肥、除皱、健胸等相关设备,每两张美容床配置一台离子喷雾机,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要。 11.基本美发设备设施齐全,男女理发椅采用高档电动或液压升降软椅,不少于8把;有专门洗头房,配有高档舒适的洗头盆设施和坐(躺)椅,按美发椅3:1(三把椅子一个洗头盆)配置;烘干大风机及火局油机各不少于4台,红外线机、石英整发仪各不少于1台,活氧生化仪若干,配置达到服务量的需要。 12.室内的服务设施布局合理,烫染区和剪吹区分开隔断;有单独的顾客休息厅,单独的化妆间,配置设计合理的灯光;店内有优美的背景音乐。 13.有专人或专柜保管顾客衣物。 14.有免费茶水和收费的饮料供顾客饮用,并备有多种书刊杂志和当日报纸供顾客阅读,有电话供顾客使用。 15.有换气及取暖和制冷设备,室内空气清新,温度适宜。 16.店内绿化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环境优雅。 17.设有男女分开使用的卫生间。 18.设有顾客意见簿及有关部门的投诉电话。 二、技术力量与配置 1.美容美发至少须有高级技师2名或技师3名,不少于技术人员的10%,高级美容美发师以上人员不少于技术人员的60%,中级美容美发师以上人员不少于技术人员的90%,辅助工与技术人员按2:1比例配置。 2.所有美发美容师须具有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在店堂醒目处明示技术人员名单和技术等级。 4.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完善的奖罚机制;员工分工明细,职责明确。。 5.企业法人代表熟知国家和美发美容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 1.服务项目齐全,具备男女发的洗、剪、推、吹、漂、染、局油、烫发以及美容化妆、护肤、美体、塑身、美甲等。
|
|
总体要求:四星级名店要求企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较大的规模,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有本店鲜明特色的徽标,经营服务设备设施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环境典雅,顾客候理休息条件舒适,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坚持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实行规范化服务,收费合理,明码标价,企业具有完整的经营管理制度,依法经营,无虚假宣传,能满足不同层次顾客的要求,自觉接受省美容美发企业星级评定委会员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根据企业主营服务及申报类别将四星级名店分为:四星级美发名店、四星级美容名店和四星级美容美发名店三个类别;美发名店不作美容方面的要求,美容名店不作美发方面的要求,根据申报类别分别进行评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