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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内贸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市美发美容协会、企业:
在美容美发行业开展星级评定工作,是《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第19号令]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去年评定的首批美容美发名店名校名师大师来看,他们在行业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美容美发业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省开展第二批美容美发名店名校名师大师的评定,评审标准、评审收费等仍按第一批评审办法执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类别:
(1)对美容美发店按设备设施、技术力量所占比例、经营方向划分为星级美发名店、星级美容名店、星级美容美发名店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四个等级,星级越高,表示企业的档次越高;原则上一个企业执行一个分类标准,评定一个等级,美容店不作美发方面的要求,美发店不作美容方面的要求;如果企业由若干分店、附属店或连锁店组成,则按各店的实际情况分别评定等级。
(2)对美容美发培训学校分为星级美容名校、星级美发名校、星级美容美发名校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四个等级。
(3)对美容美发师按专业划分为美容、美发二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为名师和大师二个级别,大师的档次高于名师。
二、评定对象:
凡符合评定条件的省内美容美发店、美容美发学校、美容美发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评审程序
1、向当地内贸行业主管部门、美发美容协会、受我们委托的经销商索取或直接登陆www.cyfw.com下载报名表,如实填报;
2、提交相关材料
(1)申报江西名师大师,需另提交个人简介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资料;
(2)申报江西知名学校,需另提交学校《营业执照》正、副本,校长简介及学校办学情况介绍,教师一览表,学校图片及获奖证书。
(3)申报江西星级名店,需另提交企业经营许可证、员工技术等级证书、法人简介、获奖证书、企业图片及介绍。
3、交纳相关费用。
4、评审员现场评审
5、评定委员会最后审定
四、管理考核
名店、名校、名师实行年审制度,对消费者投诉、复核不合格的,委员会将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撤消级别等处罚;名店评定有效期为三年,名师大师、名校评定有效期为二年,到期后重新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原等级。
五、公告宣传
对已评上的名店、名校、名师由省评定委员会颁发统一制作的牌匾和证书,并在相关媒体、报刊、网站上公示宣传。
六、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总的原则是:企业自愿、收支平衡、合理开支
(一)名店、名校
1.评审申报费:100元
2.牌证费:500元(代收、未通过评审不收取)
3.公告宣传费:600元(代收、未通过评审不收取)
4.现场评审费:四星级500元,三星级400元,二星级300元,一星级200元
(二)名师大师
1.评审申报费:100元
2.牌证、公告宣传费:600元(代收、未通过评审不收取)
3.评审费:名师100元,大师300元
六、时间安排
自2005年9月20日至2005年12月10日止,第二批评审安排在12底结束。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南根 Tel: 0791-6213404 QQ: 303241034
陈启文 Tel: 0791-6268285
传真:0791-6268285 6226758
网站:江西美容美发网 (www.cyfw.com)
通讯地址:省政府大院内省内贸办大楼
省美容美发企业星级评定委员会 收
邮编:3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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